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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出炉 推动儿科人群用药临床试验
行业编辑:婧宸
2017年05月16日 16:44来源于: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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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去年6月1日《首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公布尚不到一年,第二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出炉。

5月12日,国家卫计委公示《第二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建议清单》,包括红霉素等在内的40个在大陆境内尚未注册上市且临床急需的儿童用药上榜,以解决当前我国儿童用药的品种、适用剂型和规格短缺的现状。

记者获悉,政府拟投入数亿元支持国内企业研发儿童用药。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负责院内药品供应与采购的药学部主任魏京海告诉记者,当前的儿童药短缺主要是指有成人适用的药品剂型(如片剂、胶囊剂)和用药剂量,但缺少适宜儿童使用的溶液剂、干混悬剂、栓剂、贴膜剂等剂型以及相应的小规格药品,说明书缺少明确的儿童用药剂量等信息。

据全国工商联药业商会统计显示,我国现有约6000多家制药企业,仅10多家制药企业专门生产儿童用药;产品中涵盖儿童药品的制药企业也只有30多家;我国专门为儿童生产的药品不足5%,90%的药品没有“儿童版”。

纳入科技重大专项

在魏京海看来,由于剂型规格和用药剂量信息缺失,再加上缺乏对儿童用药的专门法律规定,儿科“超说明书用药”现象是全球普遍存在的问题。为此,儿科医生承担着很大的医疗和法律风险。

儿童药的生产供应短缺,也经常会给儿科医生带来治疗方案选择方面的困扰。魏京海告诉记者,由于适宜儿童的口服液、干混悬剂等剂型相较片剂有更多的研发困难(如口味、气味、溶解度等),所以研发和生产的成本更高,但市场总用量却较小,药品生产企业研发生产动力不足,也容易导致药品供应不稳定甚至出现断货现象,迫使医生改变和调整患者药物治疗方案。

“但前后两种治疗方案的用药如何衔接?新选择的药品该如何调整用量、疗程和考虑药物相互之间的作用?”魏京海说,对于许多在细节上精益求精的医生来说,由于药品供货不稳定被迫导致的换药经常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困扰。

由于儿童药的剂型、规格、剂量的确定,需要经过开展儿童用药临床试验或将成人用药数据外推至儿科人群,若想长久地解决儿童药短缺问题,需要大力提升儿童药的研发能力。

对那些已经有了儿童药产品的企业,如何在政策法规、市场价格、创新保护等方面给予扶持,使之有能力有动力持续稳定地研发和生产儿童药?将鼓励研发的儿童药品目录纳入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成为选择之一。

记者从国家卫计委科教司重大专项处获悉,为了加强对儿童药的用药品种及关键技术研发,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今年将支持1到2项课题,开展包括针对儿童常见多发病亟需药物品种和适宜剂型在内的重大研究。

据重大专项处介绍,课题将力求突破2到3项关键技术,10到15个儿童用药物品种获得临床批件,2到3个儿童用亟需药物品种获得生产批件。

由于儿童药研发成本高,除了通过重大专项对研发定向支持,对上市创新儿童药的保护也至关重要。

5月12日,食药监总局公布《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保护创新者权益的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对既属于创新药又属于罕见病用药、儿童专用药,给予10年数据保护期;属于改良型新药的罕见病用药、儿童专用药,给予3年数据保护期。

优先审评通道

如果说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是解决儿童药短缺的长效机制,那么加速临床急需儿童药的审批就是解决问题的快速应急措施。

自国家食药监总局2016年2月26日公布《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起,临床急需儿童药的加速审评就广受关注。去年11月29日,得益于儿童药加速审评通道,上海罗氏制药产品雅美罗新增适应症“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提前4年在中国上市,备受瞩目。

记者梳理食药监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下称“审评中心”)自2016年3月5日起至2017年4月27日发布的16批次“药品注册申请优先审评公示”发现,1年时间,共有14个儿童药经7个批次进入优先审评通道,速度惊人。

促进儿童药研发的政策利好频出,儿童药注册申请审评加速,再加上食药监总局4月发布的2016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特别关注了儿童用药安全。儿童药的研发、审评、使用和监测似乎在政策层面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国家卫生计生委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当前儿童药利好政策频出的主要原因还是“关注儿童用药的时间到了”。

“政策的出台很难一蹴而就。”这位专家告诉记者,每一项政策出台都会经过至少2到3年的筹备,当下频出的儿童药保障政策也是过去对儿童用药持续研究的成果。

以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的成立为例,这个于2015年3月成立的机构,承担总结儿科临床用药经验及安全用药数据,形成行业共识,推动儿童用药立法研究等重要职能。

这位专家告诉记者,在委员会成立之前,相关工作亦有人做,只不过并非专门机构,而是由行业协会、学会来承担。

推动儿科人群用药临床试验

2015年12月21日,国家食药监局发布了《临床急需儿童用药申请优先审评审批品种评定的基本原则》,确定了新增用于儿童人群品种、改剂型或新增规格品种和仿制品种优先审评应满足的条件。

“过去1年儿童药审评确有提速,但要注意到在此之前这些药品都处于积审评积压状态。”国家卫计委儿童用药专业委员会的专家表示。

“等这一波积压儿童药审评结束,还会不会有新的儿童药提出注册申请,还有待观察。”在他看来,审评提速产生作用的前提是有完成研发并准备好申报材料的药品生产企业。

在魏京海看来,解决儿童用药短缺问题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加快引进港澳台地区已经上市的药品,另一种就是加强儿童药临床试验,提升儿童药的研发能力。

“处在不同立场对于这两种选择会有不同的看法。”魏京海告诉记者,加快引进港澳台地区具有更为详尽用药信息的药品对儿科医生选择药品和患者方便使用药品或许更加有利,因为这有助于降低医生的用药风险和提高患者用药的准确依从性。

“但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引入这些价格可能会相对较高的药品以后,是否要由医保和财政买单,医保和财政是否可承受?”魏京海认为,长效解决儿童药短缺问题的方式仍是推动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积极开展儿科人群的用药临床试验。

但攻克这个“世界难题”并非易事。食药监总局在2016年3月8日发布的《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下文简称《原则》)中指出,“与成人临床试验相比,儿科人群临床试验在伦理学考虑、入选操作和评价方法等诸多方面具有特殊性,并存在一定的困难,特别在儿科患者中开展大规模的临床试验难度更为突出。”

一些观点认为,过去基于保护儿童的伦理不允许儿童参与临床试验,但长远看来,可能保护了部分要参加临床试验的儿童,但由于儿童用药的研发为此遭受较大阻碍,更多的儿童使用药物时无法得到充分的安全数据引导和保护,可能让更多的儿童遭受损失。

如何在解决儿童药短缺和遵守伦理之间寻求平衡?

《原则》提出的折衷办法是充分利用已有的成人研究数据,采用新的研究方法,例如基于模型和模拟等,按照数据特征的同质性从成人向目标儿科人群逐步外推,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儿科人群不必要的重复研究,获得最大信息量的知识,用于支持全面的科学评价。

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在2016年10月发布的《成人用药数据外推在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及相关信息使用的技术指导原则》也提出,基于现有认识,成人临床试验数据向儿科人群的外推仅限于疗效数据;而儿科人群安全性数据的获得则需要在儿科人群中开展试验。

国家卫计委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专家告诉记者,在解决短缺问题和遵守伦理要求之间的平衡点,会随着外部环境的需要不断变动。

“现阶段我们的目标是在现有认识的限定下,做出保障儿童用药的最优选择。”国家卫计委儿童用药专家委员会专家表示,未来10到20年,在儿童药方面,人们要突破认识局限,思考在将损失控制在最低水平的情况下获取最大用药效益的均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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