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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一男子购8罐奶粉均无中文标签 被告爱他美公司被判退还货款
行业编辑:婧宸
2017年08月20日 11:48来源于: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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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给宝宝买进口奶粉的父母可能了解,与海淘、代购中以个人身份报关邮寄的进口奶粉不同,实体店销售的进口食品按照规定必须有中文标签。

市民胡先生在顺德一家母婴生活馆购买了8罐爱他美婴幼儿配方奶粉后,将母婴生活馆的经营主体佛山市爱他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他美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该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相当于货款十倍的赔偿金,而原因就是其购买的爱他美奶粉没有中文标签。

日前,顺德区法院公布了该案的审判结果,被告爱他美公司被判退还货款,但胡先生10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并未支持。

购8罐奶粉 均无中文标签

胡先生介绍,2016年3月26日,原告在被告经营的ambaby进口母婴生活馆,购买了单价198元的爱他美金装1段婴幼儿配方乳粉4罐;单价208元的爱他美金装2段婴幼儿配方乳粉4罐。而这些涉案爱他美金装1段、2段婴幼儿配方乳粉(以下简称涉案乳粉)均无中文标签,并有拍摄购物过程的视频为证。同年4月6日,原告还向佛山市12345官网投诉被告无证经营无中文标签奶粉。

胡先生一方称,目前关于ambaby进口母婴生活馆的经营主体,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良分局已查明由被告经营,涉及被告销售无中文标签的奶粉(配方乳粉的俗称),正在调查当中。

原告认为,被告销售无中文标签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如“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等。

为此,其基于《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的内容,提出要求法院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货款1624元,赔偿16240元,合计17864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店家称误卖代购奶粉

对胡先生的诉求,爱他美公司则辩称,涉案奶粉是由其他顾客提前跟店员下单委托海外代购,以顾客身份证办理海关报关手续邮寄回来的商品,该店仅根据顾客的要求提供包裹代收及货款代收服务。由于营业员为新招聘员工,将其他顾客购买的商品误卖给原告。

爱他美公司还提到,原告提供的视频显示,其向被告购买涉案产品时对购买全程进行录像,与普通大众消费习惯相悖,反映其早有预谋,原告的身份是“职业打假人”,而非善意消费者,因此其不具有消费者身份,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调查:原告曾多次购物后诉讼索赔

爱他美公司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原告名字搜索,搜出了100多条推荐案例,随意打开几例,都是与本案类同的索赔诉讼,其中佛山市禅城区法院相关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从2015年6月开始,已在禅城法院、顺德法院提起超过60宗产品责任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其中包括产品无中文标签的索赔诉讼。

为此,被告认为原告的购买行为,并非自己家庭使用,而是以索赔谋利为目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原告作为职业打假人不受该法保护。因此,爱他美公司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该案于2017年6月13日在顺德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后,顺德法院对原告提供的证据予以采信,对被告提供的证据的关联性不予确认。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3月26日,胡某在爱他美公司购买了爱他美金装1段奶粉4罐,每罐198元;爱他美金装2段奶粉4罐,每罐208元。共计1624元。购买之后,胡某未拆封和使用上述奶粉,而是以涉案商品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于2016年6月22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法院另外查明,涉案商品为进口商品,无中文标签。胡某还曾提起多起民事诉讼,理由均为购买商品后索赔。

法院:店家赔偿奶粉货款

顺德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销售的涉案商品为未标注中文标识、中文说明书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关于“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的规定。但是,本案并无证据证明涉案的食品存在有毒、有害或不符合营养要求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因未标注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而对食品安全产生影响。

法院还提到,原告曾多次以产品无中文标签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货款并支付十倍的赔偿金。由此可见,原告在本案中并非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涉案进口食品,而是意图索取十倍赔偿从而获利,亦即所谓的“知假买假”,涉案食品上未标注中文标签及中文说明书并未对原告造成误导。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顺德法院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十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鉴于涉案进口商品确实无中文标签,对于原告要求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顺德法院予以支持。另外,案件的受理费246.60元,由原告胡某负担196.60元,由被告爱他美公司负担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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