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肉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120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76批次、不合格样品33批次。其中,乳制品抽检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抽检全部合格。
婴幼儿配方食品抽检信息
本次抽检共涉及107家企业的261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产品
乳制品抽检信息
本次抽检的乳制品主要是发酵乳,灭菌乳,调制乳,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淡炼乳、加糖炼乳和调制炼乳,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奶片、奶条。共抽检乳制品样品152批次,覆盖18个生产省份的76家(生产)企业。其中:
1. 抽检灭菌乳56批次。
2. 抽检调制乳15批次。
3. 抽检发酵乳16批次。
4. 抽检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12批次。
5. 抽检淡炼乳、加糖炼乳和调制炼乳3批次。
6. 抽检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2批次。
7. 抽检奶片、奶条等48批次。
产品合格信息见下表:
此次乳制品与婴儿配方食品抽检依据与抽检项目:
01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之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含)之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含)之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 19644—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炼乳》(GB 131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 19646—2010)、《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灭菌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商业无菌、三聚氰胺、地塞米松。
2.调制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商业无菌、三聚氰胺。
3.发酵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非脂乳固体、酸度、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总汞(以Hg计)、铬(以Cr计)、黄曲霉毒素M1、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酵母、霉菌、乳酸菌数、三聚氰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4.乳粉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水分、铅(以Pb计)、总砷(以As计)、铬(以Cr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黄曲霉毒素M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
5.炼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水分、乳固体、酸度、黄曲霉毒素M1、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铅(以Pb计)。
6.奶油检验项目,包括水分、脂肪、酸度、非脂乳固体、铅(以Pb计)、商业无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三聚氰胺。
7.奶片、奶条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黄曲霉毒素M1、三聚氰胺。
02婴幼儿配方食品
(一)抽检依据
本次抽检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主要包括乳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豆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和乳基婴儿配方食品、豆基婴儿配方食品。
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之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含)之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1,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之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样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9月17日(含)之后〕、《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1.乳基婴儿配方食品、豆基婴儿配方食品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亚油酸、α-亚麻酸、亚油酸与α-亚麻酸比值、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占总脂肪酸的比值、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反式脂肪酸与总脂肪酸比值、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钙磷比值、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水分、灰分、杂质度、铅(以Pb计)、硝酸盐(以NaNO3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黄曲霉毒素M1或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左旋肉碱、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菌、三聚氰胺、二十二碳六烯酸(22:6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n-6)的比、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二十二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叶黄素、核苷酸、脲酶活性定性测定。
2.乳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豆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亚油酸、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钙磷比值、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左旋肉碱、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反式脂肪酸与总脂肪酸比值、水分、灰分、杂质度、铅(以Pb计)、硝酸盐(以NaNO3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黄曲霉毒素M1或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三聚氰胺、二十二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叶黄素、核苷酸、脲酶活性定性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