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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奶粉广告宣传规范再度升级 重拳出击整顿引起行业“大地震”
行业编辑:颖子
2019年06月14日 09:37来源于:婴童品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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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前不久,国家发改委联合7大部门印发《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提升行动方案》,文件中将奶粉广告禁令范围从0-6个月直接扩大到0-12个月,也就是说曾经广告宣传不能够直接宣传0-6个月的1段奶粉,现在将月龄扩大到12个月。这一规范的落地可以说引起了乳粉行业的大波动。

虽然以往国家一直都对婴幼儿奶粉广告有监督,但监督力度并不是很大,且效果也不是很理想。此次联合7大部门印发的“规范”相信我们将能够看到很不错的效果。

婴幼儿配方奶粉广告宣传规范再度升级  重拳出击整顿引起行业“大地震”

规范漏洞,夸大推销无孔不入

在乳粉市场中,竞争颇为激烈。为了更好的赢得市场获取最大化利润,在一些母婴终端门店中就经常有:接近母乳、仿母乳等等这些推广用词或者广告干脆直接用这词。这些不恰当的词一遍遍的重复着,正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正在母乳喂养妈妈们的认知。

同时,国家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遏制利用未成年人的形象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的不正之风。在2018年a2奶粉(当下的至初)邀请胡可以及大儿子进行拍摄广告,当时其子并没有满10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以及处罚10万元。

同时,在201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从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产品包装、标签的角度再一次细化规定。标签以及说明书中不能够含有以下内容:

(一)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二)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四)对于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质,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者不含有;

(五)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

(六)与产品配方注册的内容不一致的声称。”

而本次联合7大部门制定的《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方案》不仅重申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广告,更是提出“不得对0-1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制 品进行广告宣传。”将广告年龄限制扩大至2段奶粉,这一举措无疑是对奶粉市场良性竞争起到了有力助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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