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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店朋友圈卖货需慎重:东西不能乱“卖”!有家母婴店这样发朋友圈卖货被罚2万
行业编辑:晶怡
2020年07月10日 08:45来源于:新母婴店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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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之前的循循善诱,委婉宣传,到如今很直接地通过朋友圈进行九图卖货,微信朋友圈早就成为了一个热热闹闹的营销场,于是不少母婴店主也开始尝试通过微信营销去扩充渠道增加销量,从本质上看,这是一个向好的局面,然而毫无章法的微信营销不但不会对业绩有所帮助,反而会适得其反,赔了夫人又折兵。

今年年初,嘉兴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了一起微信朋友圈发布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案件,同时也是平湖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首起自媒体广告违法案件。

“儿童智力发育不良”、“儿童鸡胸、佝偻病”、“儿童X型腿、O型腿”……看到这一长串疾病字样,大家会不会天真地以为是哪个医疗专家或是明星药企在讲解相关疾病?并不是,这是来自一个母婴店店员微信朋友圈中的一款保健食品的宣传广告。

经调查显示,这家母婴店经销人员为了提升某系列保健品的销量,无视保健食品不得宣称医疗疗效的禁令,擅自在微信朋友圈自制了违法广告图片,并通过微信进行误导,让消费者以为该系列保健食品在“智力发育不良,生长发育缓慢”、“免疫力低下、易患皮肤疾病”、“味觉障碍、多动障碍”等方面有良好疗效。

鉴于该母婴用品商家违反了《广告法》第17条规定,平湖市市场监管局当湖所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商家消除不良影响,并罚款2万元。

无独有偶,今年5月,青阳县的一家母婴店老板同样是涉嫌在朋友圈发布类似于“每天一包仁和乳铁蛋白增加抵抗力”的广告被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

母婴店朋友圈卖货需慎重:东西不能乱“卖”!有家母婴店这样发朋友圈卖货被罚2万

以上的事件并非是个例,只是鉴于微信朋友圈的广告有一定的私密性和限制性,在没有纸质传单、宣传资料,发布广告仅限朋友圈可看且随时可删的情况下,查处时很难发现案源、取证也相当不易。如今的微信朋友圈并不是什么“法外之地”,无证经营电子商务、发布虚假广告、售卖特殊商品、不正当竞争等都可能涉嫌违法,都会受到应有的处罚!

基于此,近日,深圳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组漫画,用以警示那些心存侥幸的不法之徒。

母婴店朋友圈卖货要千万注意:

药品、香烟、医疗器械等特殊商品不能在朋友圈里发广告!(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商品经过审查的广告除外)否则......罚!

保健食品、奶粉等商品,号称有疗效,号称包治百病,号称绝对安全......全部都要罚!

“最好吃”“最好看”“最高级”“最实用”“最美丽”......都是广告极限词,罚罚罚!!

母婴店朋友圈卖货需慎重:东西不能乱“卖”!有家母婴店这样发朋友圈卖货被罚2万

事实上,早在2019年12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议通过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这些条例千万记住,不要在作死的边缘游走!

一、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二、广告主应当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三、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不得包含下列情形:

1、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

2、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

3、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送”等诱导性内容,“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性内容,怂恿消费者任意、过量使用药品、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内容。

从来没有真正的法外之地,母婴店一定要合法经营,无论是店内销售还是朋友圈卖货,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2020年8月18~20日,由母婴行业观察举办的「新世界 加速生长·2020第六届母婴生态大会」(←←点击报名)即将在上海震撼开启!来母婴生态大会,一起聊聊如何合法合规地把母婴零售生意做大做强。

部分内容来源:嘉兴市场监管局、深圳市场监管局

新母婴店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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