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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公开告知书:鱼肝油不得以普通食品报检进口
行业编辑:婧宸
2018年01月01日 12:30来源于:国家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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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在一份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再次明确:鱼肝油及相关产品,不得以普通食品报检进口;只有经过国家食药总局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的鱼肝油产品,可以按照保健食品报检进口。

详细信息见下文内容:

国家质检总局公开告知书:鱼肝油不得以普通食品报检进口

国家质检总局公开告知书:鱼肝油不得以普通食品报检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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