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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门店应从行业危机事件中学会规范经营
行业编辑:颖子
2020年06月29日 11:06来源于:安徽孕婴童行业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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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湖南郴州永兴县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事件引发社会公众的强烈关注,对很多家庭造成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从行业角度来看,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出现这种事情,事情发生之后,对品牌商、零售商还是消费者,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发生什么样的变化?纵观我国母婴行业近20年,经历了三次这样的事件:03年安徽阜阳“大头娃娃”事件,08年“三聚氰胺”事件,2020年的这次“固体饮料”事件,每次影响行业的事件发生,都会促使行业更规范,同时也催生一批母婴行业的佼佼者。

这个事件发生的最根本原因,应该是利益的驱动以及监管的失控。生产厂家生产固体饮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被商家宣传成“特医奶粉”销售,就是监管部门对销售渠道的监管出现了失误,在利益的驱动下,母婴从业者变得无知且无畏。

多母婴从业者包括奶粉从业者,销售人员,没有相关的专业性,比如说对法律的认知,对产品的认知,对营养的认知,销售者没有接受过专业性的培训。结果在利益驱动下,扭曲了生产方生产的产品适应人体的初衷。但是为什么敢?因为不知道上面有法律的利剑,不知道这个产品宝宝长期食用了之后会产生这么严重的问题。

此次的“蛋白固体饮料”事件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十二年前的“大头娃娃”事件,该事件与那次有什么不同,此次涉事的倍氨敏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的不同之处在哪里,本次事件将给整个母婴行业带来什么影响呢?我们母婴人又将如何面对此次事件,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

2003年的“大头娃娃”事件是由于婴幼儿长期食用了没有营养的劣质奶粉造成的,由于劣质奶粉中蛋白质含量低,这会导致婴儿的全身,尤其是头部出现水肿,并伴有其他并发症,如不及时发现和治疗,可能会导致婴幼儿死亡。而此次事件则是维生素D含量严重不足导致的头骨发育不全。但是产品的本身质量没有问题,由于商家错误的宣导引起的。那么固定饮料是什么?特医食品是指什么呢?

许多人都分不清食品、固体饮料、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到底有什么区别?你买回来的东西,到底是属于食品、固体饮料还是保健食品?我们母婴人又如何在销售中给消费者正确的引导呢?

一、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中“食品”的定义,食品是指所有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不以治疗为目的的成品和原料。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
它的主要功能是充饥,满足人体的营养需求,所面向的群体是所有具有进食与消化功能的人类。这是一个基本的分类。在它之下,又有主食、辅食等等庞大的分类体系。
母婴门店相关产品有:奶粉、辅食、零食等。

二、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海外也被称为是膳食补充剂)是一类具有保健功能的特殊食品,需要QS认证,属于药物和食物之间,需要通过国家监管部门审核,还需要保健食品的批文或者蓝帽子的认证,遵循标准GB16740-97。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适用于特定人群调节人体机能,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保健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很多人容易将它与药品混淆,但它在生产工艺以及疗效等方面与药品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在宣传上也不被允许出现有疗效、成功率等相关信息。保健品首先不是药品,在包装标签上不能含有或暗示具有治疗作用。它能调理生理功能,缓解人体亚健康状态的作用,但是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可以用来进行辅助治疗。国家对保健食品的功能规定有27种,凡是超过这27种保健功能范围的宣传都是违法的。

我国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为天蓝色,呈帽形,俗称“蓝帽子”,也叫“小蓝帽”,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其中2003年以前通过审批的批号是“卫食健字”,2003年以后通过审批的批号是“国食健字”。卫食健字:“卫”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代表食品,“健”代表保健食品。国食健字G(J):“国”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代表国产,“J”代表进口。

母婴门店相关产品:钙铁锌、鳕鱼肝油、DHA、益生菌等。标注适应人群和不适宜人群,并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可以备注保健功能。

三、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属于食品,QS认证,遵循标准GB7101-2003;以糖、乳和蛋或蛋制品、果汁或者使用植物提取物等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辅料或者食品添加剂制成的100g成品水分不高于5g的固体制品,成粉末状、颗粒状。不需标注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不能标注功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指标。

母婴门店相关产品:益生菌、乳清蛋白、膳食纤维、乳糖酶、药食同源类产品。

四、特医食品

特医食品(简称FSMP),全称是:Food for Special MedicalPurposes;中文意思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根据我国标准中的定义,这类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特医食品的营养素更加完整,尤其是一些全营养特医食品针对特定的人群能够完全长期代餐食用。

特医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但不是正常人吃的普通食品。通俗地说,FSMP是病人吃的饭。就是老百姓常说的:“生病了,要吃点好的,增加营养”。但这里所说“病人的饭”,是经过了临床医生和营养学专家们大量的医学科学研究,以科学的客观事实为依据的配方食品,是科学的、营养的、健康的“饭”。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规定,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物配合食用,这也包括了特殊配方奶粉。

特配粉不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之列,属于医学配方,属于单独存在的功能性奶粉,比如早产儿/低体重配方奶粉,防过敏奶粉,腹泻奶粉,乳糖不耐受、氨基酸代谢障碍奶粉等,其配方一般为部分水解、深度水解、氨基酸或低乳糖、无乳糖等。

母婴门店相关产品:如早产儿/低体重配方奶粉,防过敏奶粉,腹泻奶粉、无乳糖配方粉、深度水解配方粉、氨基酸配方粉。

虽然特医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治疗作用,但是大量临床研究发现,其能显著地减少术后并发症、让病人加速康复、改善康复过程的生存质量,从而降低治疗费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同时,特医产品也不同于保健品,其两者最大区别在于特医食品更接近于临床,特医食品在临床上往往需要医师、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而固体饮料虽然和特医食品的部分原料差不多(添加种类和比例不同),普通健康人均可食用(指成年人),只要不极端使用就无毒副作用,其含有的某种营养素或者一类营养素的补充也可解决部分人群的营养需求,比如医院里营养科的医师可根据病人情况调配或者特制的营养粉。在批准生产方面,特医食品的配方需要经由严格论证并有国家食药监局批准后方可生产,并需要配备严苛及完整的生产检测设备,而固定饮料则不需要。

对于此次“蛋白固体饮料”事件带来的行业影响应该是比较大的,同时,会提升特医食品在母婴行业中的占比,但有可能影响消费者对母婴门店的信心。现在很多营养品都是打着固体饮料的旗号,因为这次的事件,消费者心理会产生惧怕,未来凡是以固体饮料形式出现的营养品,销售会受到巨大压力。但是我们看到专门针对婴幼儿开发的特殊膳食产品越来越多,这类产品国家有专门的标准,只要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都可以推广的。同时,我们要把特医食品和特殊膳食以及固体饮料进行区别对待,要向消费者客观、科学的介绍适合宝宝食用的产品。

营养品这些年发展迅猛,品牌方增速非常快,实体门店营养品增速也非常快,在一片皆大欢喜之时,这次的“蛋白固体饮料”事件给大家敲响了一个警钟,给母婴门店的营养品占比来了一个急刹车,我们要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提升门店的专业知识,学会规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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