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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尚未出台质量安全标准 上海已禁止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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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30日 13:55来源于: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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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交警重申,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不得在公共道路行驶,并对此展开集中整治。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尚未出台质量安全标准 上海已禁止上路

8月27日晚,短短半小时,黄浦交警就在淮海中路、新天地、龙门路一带处罚了3起电动滑板(平衡)车违法上路的行为。

目前对平衡车、滑板车等“非常规”交通工具代步的违法行为,靠交警处罚很难禁止。

8月27日晚上9点半,一辆行驶在淮海中路上的电动滑板车被黄浦交警拦下,车主是一名代驾司机。据其介绍,电动滑板车是他三个月前购买的,充满电可以连续行驶40公里,最高时速能达到20公里。

据一线交警介绍,现在城市道路出现越来越多的电动滑板(平衡)车,给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增加了很大隐患:“独轮的电动平衡车,最快时速可以达到每小时30公里,但是没有刹车,如果在机动车道行驶,非常容易跟机动车发生碰擦。还有部分两轮电动平衡车,时速甚至能达到60公里,跟机动车差不多,但是刹车制动的设计远不如机动车,如果撞到行人,十分危险。”

此外,在夜间,一些电动滑板车本身没有很明显的反光标记,在灯光不好的地方,很容易导致危险。

交警表示,包括独轮体感车、两轮平衡车在内的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等代步工具,既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几类非机动车的产品目录内。《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电动平衡车”不具有路权,不得上路行驶。“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上海警方表示,对驾驶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上道行驶的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处罚款50元;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罚款20元。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尚未出台质量安全标准 上海已禁止上路

记者体验

作为短途代步工具,速度快、体积小是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的优势。但是安全性能如何呢?记者分别做了体验尝试。

记者首先尝试的是电动滑板车。这种电动滑板车,外形类似于滑板,通过电机提供动能,速度可以达到20公里每小时,记者在两种不同路面上进行了尝试。

电动滑板车不再需要人们用脚,双脚可以放在踏板之上,但是速度也要比自行车快很多。一旦遇到崎岖不平的路面,就特别容易发生翻车的危险。

相较于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操作起来就更难一些。在只有一个轮子的平衡车上站稳,已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没有油门和刹车,也没有方向盘,行驶和制动都得靠身体前倾或后仰来控制。

央视记者:通过身体的前倾后移,达到人和车子的重心平衡,来控制前进的方向。但是如果真到了大路上,任何外力都有可能打破这样的平衡。

而据相关测试,在18公里/小时的时速下,一旦遇到突发情况,电动滑板车手指刹车的反应时间是3秒,而平衡车依靠身体后倾刹车的反应时间更是长达8秒。

现实中,随着电动滑板车、电动独轮车、平衡车上路越来越多,很多人呼吁尽快出台安全标准!

男子滑板车撞人致死判刑

去年,上海一名驾驶电动滑板车的年轻人因为刹车不及,将一名行人撞倒致死。

监控画面显示,2015年7月21日早上6点45分左右,郑某驾驶着一辆电动滑板车在路上行驶。在靠近一处没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附近时,突然走过来一名行人,郑某刹车不及直接将行人撞倒,自己也摔了个跟头,被撞行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司法机关的鉴定意见显示,当时郑某骑行的电动滑板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根本不是交通工具。

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表示:这是一辆非交通类的工具,采用或使用非交通类的工具致人死亡的话,当然是不在交通肇事罪所规定的范围,因此我们最后是认为他是过失致人死亡。

法院最终宣判郑某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郑某还需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死者家属65万元。

交警:替他们捏一把汗

据广州日报报道,2014年12月30日,在海珠区宝岗大道和江南西路口,一辆面包车和一辆小汽车为了避让一位骑着平衡车的年轻男子,重重地撞在一起。这名年轻人早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但两车相撞却让该十字路口足足堵塞了30分钟。

广州资深交警表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对平衡车进行改装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暗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我在执法中也看到过这种平衡车,开得飞快,我都替他们捏一把汗。没有头盔和任何保护装置,真的很危险。”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尚未出台质量安全标准 上海已禁止上路

广州男子被平衡车甩飞摔成骨折告商家

此外,今年1月10日凌晨,广州的臧先生回到家后,想到天桥对面的便利店买点东西。于是他拿出平衡车,就上路了。刚出门500米,上了天桥,结果平衡车发出“嘀嘀”的提示音后,还没等臧先生反应过来,车子就突然断电,他被甩了出去。

医院检查结果显示,臧先生右侧髌骨骨折。事发后两天,该品牌售后服务员取走平衡车的黑匣子作检验,检验结果是超速断电。售后提出会按购买平衡车时随车附送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但臧先生并不满意。

随后,臧先生起诉平衡车生产与销售商。律师称,一开始以为是当事人操作不当,但收集证据时发现,网上有不少网友与臧先生出现同样情况,事件不容小觑。这应该是国内第一起平衡车涉诉的案件。

资深工程师表示,美国也曾有多平衡车事故。这促使其于今年2月宣布所有平衡车(包括扭扭车)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在美国本土所生产、进口、销售的平衡车必须要符合最新的安全标准UL2272。目前国内尚未出台有关平衡车的规定和质量安全标准,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法规明确平衡车属性。

专家:不要使用此类滑行工具在道路上行驶

北京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副主任吴海璐介绍,有些企业不够自律,以更快车速作为卖点,进行生产和设计研发。再一个就是经销单位或者生产企业在宣传的时候,以更快的车速,更方便的交通工具,交通工具这个词语词汇来进行宣传,误导消费者。

专家表示,相关部门应尽快制订电动滑板车等新式代步工具的国家标准,对车速、制动能力等作出明确规定。而目前,在没有明确车型界定的情况下,消费者不要使用此类滑行工具在道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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